关注农村老年人口贫穷化问题 王洪宇 农村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,是一个实际而尖锐的社会问题。如果不探索加快脱贫新路,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个问题,就必然影响实现“两个率先”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。
江苏是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,农村贫困人口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据调查统计,2005年江苏农村贫困人口约300万至350万之间,人口贫困率为3%-4%。低于全国人口7%的贫困率3-4个百分点。全省60岁以上老年贫困人口35万多人,占老年人口总数3.5%,低于全国老年贫困率13%-17%的10至13个百分点。全省贫困人口分布不平衡,是“南低北高”格局。苏南贫困率占总人口1%-2%,苏北占8%-10%。据阜宁、滨海等县的典型调查,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约占老年人口10%。泰兴市部分乡镇调查,农村老年贫困人口占老年人口7.5%。
江苏农村人口贫困率、老年贫困率,虽然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但是,苏北经济欠发达的县农村老年贫困率却比全省人口贫困率高出6至7个百分点,比苏南高8至9个百分点。而且在部分地区老年人贫穷化还呈上升趋势,差距越拉越大,成为发展老龄事业的一个突出难点,也是老龄研究的一个紧迫课题。
究其原因:一是养老保障金增长缓慢,尤其是从事业单位早退休的教师、医护人员,从企业单位早退休的企业职工,他们的经济收入相当于在职的50%-60%,甚至更低,而且增长缓慢,不能体现“成果共享”的原则,差距逐渐扩大。依靠劳动收入养老的农民,基本没有社会保障,随着年老体弱,只好苦渡时光。二是老年人是高发病群体,医保复盖率低,医疗费用成倍增长,老年人不堪重负。据调查,城镇老人有50%以上、农村有80%以上缺乏医疗保障,城镇有40%、农村有70%以上患病老人应就诊而未就诊。三是子女养老敬老意识淡化,歧视老人,不照顾老人,使老年人处境逐渐边缘化,生活逐渐贫穷化。
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年人贫穷化问题,应当按照“党政主导,社会参与,全民关怀”的方针,各级领导和全社会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,采取新的对策和措施。
一、扶助贫困,要有创新思维。
扶助农村贫困老人过上小康生活,首先要有创新思维,面对现实,分析层次。目前现状:一是区域贫困。这是从整体角度分析,有县(区)、乡(镇)、村贫困,凡是经济欠发达地区、低收入地区,属于贫困区域。江苏有13个贫困县,省委、省政府派工作队扶贫的有16个县。有的学者把贫困地区称之为“宏观贫困”。使用这一概念,是为了加快发展经济、迅速改变落后面貌,这也是研究扶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主要课题。二是个人和家庭贫困。全省35万多贫困老人,人均年收入637元至800元以下,属于绝对贫困范围,称之为“微观贫困”。如何帮助这些贫困老人和家庭尽快脱贫致富,走上小康之路,是研究扶助的重点。三是“亚贫困群体”。他们已解决温饱问题,初步达到小康水平。但仍处在不稳定的徘徊状态,人数多、波动性大,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和突发疾病,就会出现“返贫”现象。这种现象称之为“相对贫困”或处于贫困线边缘。这三个层次,既有联系,又有区别。只有探索新思路,区别新情况,把握新难点,加大扶持力度,才能逐步解决农村老人贫困问题。
现在江苏农村贫困线有两个标准:苏南年人均收入1000元至1200元以下,列为贫困线;苏北600多元至800元以下列为贫困线。看来,苏北许多地方把贫困线线标准定得过低,把温饱作为确定贫困线标准,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,应当调整贫困线标准,更有利于解决老年贫穷化和“亚贫困”问题。
二、消除贫困,要靠增强经济实力
消除农村老年人贫穷化现象,根本出路是加快发展经济,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。只有增强经济实力,保持消除贫困活力,才能为农村老年人、特别是特困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经济保障和医疗保障。因此,推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增强经济实力,是从根本上消除农村老人贫穷化现象的唯一出路。
同时,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。现在农村农民老年人靠退休养老金的约占5%,占65%以上老年农民靠干活和子女补贴养活自己,70岁以后要完全靠子女经济供养,产生一系列问题。因此,应当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同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起来,同步运行,达到广覆盖即占老人95%以上目标,使农村老年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威胁,不用担心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风险,过上安居乐业、和谐平安的晚年生活。全国百强县之首昆山市,从2003年实施农村养老保险以来,覆盖率为99.76%。10万名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领取100-130元养老金。医疗保险达99.5%,市财政每年给每个农民筹资200元,每人只出50元,便“刷卡”看病,使全体农村老年人过上全面小康生活。昆山已走出一条农民养老的希望之路!
三、实施救助,把握重在“救急”
现在有许多县(市)、乡(镇)、村政府和社会援手对困难老人加大了经济补助和医疗补助的力度,这是好事善事。各地在实践中为了完善救助机制,调整工作思路,制订了救助办法。救助范围,主要包括:高龄老人、空巢老人、病残老人、独居老人,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,列为经常关注和扶助对象。救助重点,对农村贫困老人、特别是那些特困老人,虽经政府和社会救助,但发生重病、大病或其他灾害等“急难”、自身无力解决的个人和家庭,政府和社会要及时伸出救助援手,作为重点,给予救急补助,帮助他们渡过难关。救助资金,应在当地民政经费、老年基金、社会保障金中统筹安排救急补助金,解决特困老人的急难之需。
四、为贫困老人,营造和谐养老服务环境
目前,在农村老年人口中需要照护服务的40万以上,将近45%的家庭难以担当照护任务。2010年高龄老人将达到150万左右,占农村老年人口15%以上。这些说明,照料护理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,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老人照料服务体系,为广大老年人营造和谐养老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。一是树立为老服务意识。服务老人、服务社会,是光荣的社会职业,是时代进步的需要,是老龄事业的需要,那种认为服务老人是又脏又累、“低人一等”的事,是陈旧观念,应予丢弃。应当在志愿者服务、结对帮助、临时托老所服务的基础上构建照料服务体系,逐步做到规范化、制度化。二是树立老龄产业意识。老龄服务产业,是一项新型产业,应当运用经营理念,促进发展。这种老龄服务产业具有双重性。一种是福利性,由政府买单,民间组织运作,为老年人提供服务。南京市鼓楼区已创建了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,2005年拨款100万元,为1000名老人购买服务,民间组织实际操办,解决了高龄、独居和特困老人照料服务问题。一种是运用市场机制和经营理念操作,收取适中和微利服务费,照护好老年人。女子在外地不能照护家中老人的,对这种服务形式非常欢迎。三是树立创新服务意识。对老年人的照料服务,应当适应新时代要求,创业创新,采取灵活多样形式,做好为老年人服务工作。扬州市邦邦家政公司推出一个同性伴老个性化服务形式。独居老人白天自己活动,晚上雇一个同性相伴聊天“陪睡”,每晚10元,已挑选30多人上岗,作为一种照料护理的新尝试。对这种服务形式,贬褒不一,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其效果。 (作者系江苏省老年学会副会长) |